【本報訊】現年卅歲腦外科醫生黃致聰(原名黃智聰)於二○一五年在屯門醫院實習時,偷拍兩名護士裙底。醫務委員會昨進行紀律聆訊,辯方律師求情時強調黃的成長背景悲慘,自小被母控制人生,犯案時患有嚴重憂鬱症及強迫症,遂「博除牌」望從一切煩惱中解脫。醫委會最終裁決黃停牌四個月,緩刑一年。
案情指,黃於二○一五年在屯門醫院實習時用手機偷拍一名護士裙底,警員調查時發現黃手機藏有六十九條偷拍裙底影片及四張偷拍照,其後確認多一位受害人。律師求情時指,黃母自小對他要求極高,同時反對他與一切異性交往,並要求黃上繳九成收入,黃因夾在母親及女友中間,左右做人難,終日飽受壓力,望終止醫生事業便可解決一切,因而犯案。
黃案發後曾轉至慈善團體的診所工作,但半年後被辭退,其後一直失業,直至一年半前獲聘一份全職工作,現時已婚並育有一子。辯方亦呈交精神科醫生報告,指黃的嚴重憂鬱症及強迫症已於二○一七年完全痊愈,再次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黃於緩刑期間須至少每六個月接受一次精神科醫生檢查,負責檢查的醫生每六個月須向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報告黃的狀況。劉於聆訊後表示,醫生須有良好品德,犯下風化案是嚴重問題,但因被告背景特殊,而且健康委員會評估後裁定黃的精神狀態合資格行醫,故今次判決較輕,但仍要觀察被告再犯機會,因此要求被告繼續接受精神科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