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開尼女背包拉鏈 男警重囚12月

【本報訊】男警在休班期間乘港鐵時,被指偷偷拉開尼泊爾裔女乘客的背包拉鏈企圖盜竊,他被便衣警截停後,卻「撻朵」否認兼突然逃去。男警事後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企圖盜竊罪成,昨於九龍城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嚴斥他身為警員,應知道扒竊是嚴重罪行,但他卻知法犯法,毫無悔意,決定重判他入獄十二個月。

涉案卅二歲被告梁鴻基,昨被判入獄後,隨即透過辯方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亦被法庭駁回,由囚車押走。

官斥知法犯法 毫無悔意

辯方昨求情指,已婚的被告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自定罪後被停薪停職,他所住的宿舍原本只需二千四百多元租金,現需交回逾萬元的市值租金,另他勢因定罪而失去警隊工作,並由警員淪為階下囚,對他已是沉重教訓。辯方又指被告長子有過度活躍症,需父母多加教導和陪伴,他重犯機會微乎其微,希望法庭跟從報告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向感化官聲稱因看見事主的背包半開後,出於好奇才拉開背包拉鏈,以便看看裏面有甚麼,此說法顯示被告否認有貪念和盜竊意圖,更直斥被告至今仍沒有真誠悔意。裁判官指被告身為警員,應知道扒竊是嚴重罪行,惟他知法犯法,在人多擠迫的公共交通工具內犯案,令案件更見嚴重。對於辯方指被告勢因定罪而失去工作,影響一家經濟,裁判官直言他犯案前應會預計到後果,認為本案沒有特殊原因不判監,故將他判囚以懲。

港鐵犯案 遭便衣警監視

控方案情指,便衣警員於今年二月六日,在金鐘港鐵站月台見被告形迹可疑並尾隨女事主上列車,遂暗中監視他,期間見他打開女事主背包的拉鏈,於是在尖沙咀站截停他,他自稱是「觀塘夥計」,稍後突然逃去。最終警方翌日在觀塘警署外拘捕他。

案件編號:KCCC 128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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