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出招限制「鞋盒樓」,即香港的所謂「納米樓」,規定發展商提供的單位面積不得小於八十五平方米,而對於九個可能出現大型房屋項目的地區,更要求單位面積不得小於一百平方米。看到此新聞,香港市民羨慕新加坡人有福氣之餘,必定大罵港府無能。
簡單換算一下,房屋單位八十五平方米,即九百一十五平方呎;一百平方米則為一千零七十六平方呎,在香港堪稱「豪宅」。住豪宅,對大部分香港人而言只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在新加坡則是最簡單不過的現實,對比鮮明,香港完敗於「雙城記」的競爭,從居住環境之優劣可見一斑。
新加坡同樣地少人稠,人口密度比香港更大,為甚麼人家能夠造大屋而香港卻不能?為甚麼新加坡政府不像港府那樣一味哀嘆「地從何來」?為甚麼新加坡人住得像一個人,而香港人的居住環境卻是「非人」?答案只有一個,港府太無能!
世界上大部分地方對人均居住面積都有底線規定,香港也不是沒有,但只是針對監獄囚犯而言,譬如赤柱單人監倉的最小面積為七十五呎,相比之下,不少住於劏房者的平均面積比監倉還小,亦有發展商提供的納米樓面積小於五十呎。在香港這個高樓林立的國際大都會,基層居住環境既不如外國的寵物狗,也不如本地囚犯,這是誰的悲哀,又是誰的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