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南亞村藏槍案 聲請漢認拒捕囚6周

【本報訊】警方今年七月在深水埗橋底「南亞村」打擊罪案期間,目睹兩名南亞人士形迹可疑,經追截後將兩人制服拘捕,證實他們是持「行街紙」留港的孟加拉籍聲請漢,並搜出一支手槍和兩發子彈。該兩名聲請漢原共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和彈藥罪及兩項拒捕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時,其中一名被告獲控方撤銷藏槍罪,他承認一項拒捕罪,被判即時監禁六星期。

另一被告轉高院審

案中兩名被告依次是SAYEAD ABU(卅八歲)和MD GOLAM KIBREA(卅四歲),均無業。控方昨修訂控罪後,首被告被控於今年七月廿六日在東京街近長沙灣道,在沒有相關牌照下管有一支手槍和兩發子彈;首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偵緝警員蔡希倫的拘捕。次被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偵緝警員吳永珏的拘捕。

次被告昨獲撤銷藏槍罪,但他承認拒捕,其代表律師求情指,他無意傷害警員,涉事警員傷勢輕微,次被告已深表悔意,冀法庭輕判。至於仍面對藏槍及拒捕罪的首被告,其案件將轉介高院審理,並於十二月十日先轉介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到高院審理的程序,首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KCCC 22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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