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大愛:預設默許捐贈 教育公眾先行

上回談到「預設默許機制」等器官捐贈模式及機制的理念與數據,到底「預設默許機制」在香港可行嗎?港人接受捐贈器官是公民責任嗎?港人願意接受「你替我決定捐器官」嗎?即使接受,如何推行也是考驗。如何令全港市民明白「預設默許機制」?如何令市民有足夠渠道表達「不願意」決定?有甚麼方法讓家人知道死者意願?如何保證獨居者或居於老人院的市民得到足夠資訊?如何評估他們決定能力?家人代表決定有沒有法律依據?

了解公民責任 減醫患矛盾

同時,如何執行也極具挑戰。如果家屬反對,醫護團隊應該如何處理?是強行摘取器官?還是報警?警察是勸喻還是拘捕家屬?誰是原告?是醫院還是政府;誰是被告?是所有在場的家屬?如何證實死者曾經向家人說過甚麼決定?反對死者「默許意願」有何罰則?

更者,目前先進國家都在推動「預設醫療指示」,讓病人事先決定在不能逆轉病況下是否進行搶救。「預設默許機制」會不會影響「預設醫療指示」決定?會不會增加醫患之間不信任或矛盾?會不會增加病人家屬的投訴?

在香港要推行「預設默許機制」需要深入社區各層面,進行大量解釋和教育,需要建立足夠表達意願的系統和渠道,建立明確的法律及程序。不然,只會引起市民反感、醫患矛盾和程序混亂。然而,當有一日,當所有香港市民都認為死後「當然應該」盡市民責任捐贈器官之時,又何用立法呢?

香港移植學會前會長

周嘉歡醫生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