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謀殺案 案件主管否認同袍毆打恐嚇被告

【本報訊】前年五月於深水埗發生的無屍謀殺一案,曾在上周到庭作供的警方前案件主管昨日重召回高院,就被告錄影口供的細節補充證詞,他否認其同袍在錄口供期間曾毆打或恐嚇被告。

稱通常控制室睇錄口供

五十二歲被告顏永周,被控在一六年五月一日在其長沙灣道住所內,謀殺他前妻的阿姨陳秀華(當時六十二歲),並阻止陳的屍體合法埋葬。負責此案的案件主管趙炳輝署理總督察表示,已不記得當時是在甚麼時間、以及怎樣安排同袍替被告錄口供,不過除非另有工作,同袍在錄影口供時,他通常都會在控制室觀看。

辯方指出,被告錄第二段口供影片時,警方已掌握女死者最後進入涉案大廈的閉路電視片段,質疑警方為何沒有即時拿截圖給被告看。

趙表示已記不起當時情況,但指那時可能截圖仍在處理中。此外,辯方又指,趙的同袍替被告錄第三段口供後,施以恐嚇及毆打,這些事都是在趙知情下進行,趙表明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 1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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