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事故罰款 促港鐵高層扣薪

【本報訊】港鐵本月中「四線齊冧」,以單一事故計算,估計當日港鐵需罰款二百萬元。另外,港鐵在事發當日亦無提供接駁巴士,港鐵解釋短時間內只可調配十輛接駁巴士,明顯杯水車薪,故決定不派接駁巴士。多名立法會議員要求港鐵檢討現行罰款機制及接駁巴士服務,陳帆回應指接駁巴士「有限紓緩都係紓緩」,會要求港鐵檢討接駁巴士服務。

「四線齊冧」料需罰200萬元

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表示,初步估計,事發日列車最長延誤時間為一百一十四分鐘,若以一宗事故計算,需罰款二百萬元。至於今次事故應當一宗或四宗計算,陳帆指政府及港鐵有不同意見,若現有罰款機制不能反映事情嚴重性,不排除會檢討。多名立法會議員亦要求檢討現行港鐵罰款機制。議員陳淑莊建議罰款機制以港鐵總票務收入計算或與港鐵高層花紅掛鈎。另一議員梁美芬批評港鐵高層「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建議港鐵推行高層扣薪制,按每宗事故計算。

至於接駁巴士服務方面,車務營運主管鄭群興指當日事故發生後,短時間內只可調配十輛接駁巴士,由於今次故障影響廣泛,經評估後認為巴士不能發揮應有效用,決定將資源集中維持有限度鐵路服務及修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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