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男商人涉嫌襲擊及性侵犯其年輕廿五載的律師女友案,辯方昨日繼續盤問女事主時,談及一名蕭姓男子,疑似是介入女事主與被告之間的第三者。女事主強調她現時與蕭,只是「啱傾」及互有好感的朋友;又稱只記得在首天出庭作供後,曾遇到蕭並「傾咗幾句」,但無討論案情。惟辯方有人見到女事主首日作供當晚,曾與蕭「撐枱腳打邊爐」,並拍下有關照片,辯方呈上照片問「係咪你哋」,事主則稱:「係啩,你話係咪係囉!」法官要求她澄清時,她才承認確是她與蕭。
五十八歲被告陳偉強被控於一六年四月卅日襲擊及非禮約卅三歲女事主X,並被控於六月廿九日強姦X。X表示蕭姓男子是一名大律師,X與蕭因參加一六年四月的內地交流團而認識,最初二人是工作關係,及後她與蕭「啱傾」而成為緊密工作夥伴。X承認現時與蕭是互有好感的朋友,但「發生咁多事之後,唔覺得同佢可發展出一段長遠感情」。
辯方詢問X,在作供期間有否與蕭見面,她稱蕭是控方證人「唔係咁方便見面」,但因二人辦公室在同一大廈,會有機會「撞到」。她稱作供首日返工時,曾與蕭「傾咗幾句」。辯方追問該日晚上有否見面?她稱無印象,又哭着指「唔好逼我……我記唔到呀……頭好痛。」辯方指出,X在首日作供當晚,有大律師見到她與蕭到火鍋店「打邊爐」,並拍下照片佐證。
案件編號:HCCC 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