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三年前派臥底滲入黑幫,潛伏約一年後採取行動拘捕多人,其中四名被捕男子昨在粉嶺法院共承認七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罪,其中三人判囚八個月,獲准緩刑三年,餘下一人獲准保釋到明年一月十六日,待索取背景和醫療報告後判刑。
廿六歲被告楊金照,報稱無業,昨承認四罪;卅五歲被告曾志成,報稱中藥配劑員;廿一歲被告黃梓鋒,報稱捕魚業從業員;廿一歲王咏聰,報稱維修學徒,三人則各承認一罪。裁判官最終各判曾、黃和王緩刑,另考慮到楊有骨枯,決定先為楊索取報告。
案情透露,楊前年一月中與臥底搭的士時,表示待臥底如「自己人」,聲言在幫會中「有啲人」,有事可為對方「出頭」。楊於同年三月帶臥底到元朗卡拉OK出席聚會,席間向臥底介紹在場人士是幫會「大佬輩」,曾志成回答大家是「自己人」。
楊同月再帶臥底到酒吧和食肆出席聚會,期間楊和黃均曾自稱幫會中人。案情又指,王於前年一月與臥底在上水一公園內吃東西時,臥底投訴食物已冷,有人提議臥底買食物前要「撻朵」,王附和。
案件編號:FLCC 3928、39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