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箍頸警員代表律師指死者合作便冇事

六旬的士司機與乘客就車資問題起爭執,被捕時懷疑遭警員箍頸凌空拉上警車,而導致頸椎移位,留院一個月因脊髓受傷帶來的併發症離世,死因研訊昨續審。代表「箍頸警」的律師作結案陳詞指,證供並不能肯定死者「非法被殺」,懇請陪審團勿遭箍頸這「吸引眼球的一幕」蒙蔽雙眼,又指若果死者合作依照的警員指示上警車,事件便不會發生。

指警員鈎頸只是遵行上級指令

代表「箍頸警」林偉榮的大律師謝祿英昨陳詞指,事件至今仍存在不少「問號」,連專家證人也解答不到,陪審團卻容易遭不同印象蒙蔽眼睛,尤其當中最引人注意的鈎頸一幕,令大家產生既可怕又難以改變的第一印象,故請求陪審團放下成見。謝又指,林偉榮鈎到六十五歲死者陳輝旺頸,雖然看來「好可惡」,但指他只是遵行上級指令,把疑犯帶上警車。對於林強拉死者上警車的動作被指屬於「殘酷欺凌」,謝不苟同,認為只是陰謀論。

預設頸傷入院前造成不合理

謝對林遭指控「非法殺死」死者感震驚,強調必須毫無合理疑點才能達成此結論,惟證供不能排除死者的頸傷可能是與乘客爭執倒地時造成。謝指死者沒有即場就頸傷叫痛,亦從沒向人提及遭警員箍頸受傷,質疑專家證人「預設」頸傷必然是入院前造成,並不合理。

對於專家證人解釋死者只因「譫妄」或暫時精神錯亂才感覺不到劇烈痛楚,謝質疑此說法匪夷所思,難以解釋為何死者反能清楚說出病歷,並說:「唔通譫妄就係靈丹妙藥?」

謝懇請陪審團回想是死者報案稱受襲,但卻不向警員提及自己也曾打乘客,可用「惡人先告狀」形容死者,而他若依從警員指示上警車到警署配合調查,今次事件便不會發生。各方律師已經完成結案陳詞,死因裁判官今日起引導陪審團商議裁決。

案件編號:CCDI 47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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