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林偉光前年三度非禮一名廿多歲女下屬,他事後解釋拍打女下屬臀部純屬「give me five」(擊掌)意思,去年被法院裁定三項非禮罪成,判囚四個月。醫務委員會昨就事件展開跟進聆訊,最終裁定林專業失德罪成,除牌半年。林曾因在名片印上學歷誤導公眾及沒有妥善保存危險藥物,在一○年被裁定專業失德,今次已是林第二次被判專業失德罪成。
案情指涉事女下屬於林在中環史丹利街開設的醫學美容診所任職,三次非禮分別發生於二○一六年七及八月,於大廈升降機及診所內發生,林涉及胸襲及拍打女下屬臀部,事後林指拍打女下屬的臀部是「完成工作的give me five」。東區裁判法院去年裁定他三項非禮罪成,判囚四個月。
林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林對事件感到後悔,事後要經歷牢獄之苦,家人亦承受一定壓力。律師又呈上精神科醫生報告,指林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疾病,重犯機會低,而林本身熱衷公益事務,亦有多人為他撰寫求情信,包括西醫工會主席楊超發,信件內容大致指林是一位富有責任感的醫生,期望醫委會讓林繼續服務病人。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引述法院判詞,指林因着上司身份濫用職權,深知一旦女下屬舉報,便會遭解僱,因此林有恃無恐地在升降機內作出侵犯舉動,某程度上令她無處可逃;其中兩次非禮相隔一個月,反映林沒有收斂,並變本加厲在一日內兩次侵犯女下屬,公然侮辱她。
劉又指即使林的重犯機會低,但沒足夠證據顯示林在錯誤中有所領悟,並認為不能令情況持續,因此作出如此裁決。林曾因在名片印上學歷誤導公眾及沒有妥善保存危險藥物,在二○一○年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分別刊憲譴責及除名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