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港鐵車廂圖盜竊候懲

【本報訊】休班男警乘搭港鐵期間涉在車廂內利用外套作掩飾,偷偷拉開一名尼泊爾裔女乘客的背包拉鏈企圖盜竊,被便衣巡警截停,他即時向同袍「撻朵」並否認犯案,繼而突然逃去,翌日在觀塘警署外被捕。涉事警員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企圖盜竊罪成,裁判官下令將他還押至十一月五日,以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妻求情讚好丈夫好爸爸

被告梁鴻基,卅二歲。辯方昨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及育有兩名分別四歲和兩歲的兒子,其妻是家庭主婦;被告當差十二年,今後很可能被革職,數十萬元長俸化為烏有,整個家庭頓失經濟支柱,一家四口居住的警察宿舍亦可能被收回。

被告妻子在求情信中透露,她與被告相識於中學時,被告為人成熟,拍拖初時已有結婚計劃,婚後兩年誕下長子,惟長子被評定為語言發展遲緩及專注力不足;妻子形容被告是好丈夫好爸爸,「踢場波都要問吓太太」,公餘時間均用於照顧家庭,亦替長子搜尋育兒資訊及參加育兒講座。

官斥知法犯法證供不實

裁判官裁決時,直指被告證供不誠實,被告聲稱事發時與巡警發生肢體碰撞才遭對方誣陷,說法不合理;相反,裁判官信納巡警目睹的事發經過,即被告將左手舉到胸前並掛上外套,右手伸入外套嘗試拉開事主背包的拉鏈,故裁定他罪成。

裁判官斥被告身為警員知法犯法,即使獲上司及家人高度評價,但法庭仍不知他為何有違過往品格做出犯法行為。裁判官強調本案控罪嚴重,判監不足為奇,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可見他對事件不存深切悔意,但考慮到辯方求情,姑且先索閱社服令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KCCC 128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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