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五月深水埗發生的無屍謀殺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一名曾居於案發大廈的女鄰居作供。她表示事發後協助警方調查,在翻看大廈的閉路電視片段後,認出男被告於案發日多次進出大廈。惟辯方質疑其口供的可信性,指她靠假結婚來港定居,並於該大廈單位內經營賭檔,因此與警方協議下,謊稱認出被告,女鄰居否認。
報稱肉類切割員的五十一歲被告顏永周,被控在一六年五月一日謀殺其前妻的阿姨陳秀華(六十二歲),及阻止其屍體獲合法殮葬。控方證人楊雪媚供稱,一○年來港與夫團聚,初時居於案發的長沙灣道怡家大廈,後來獲配公屋後便搬走了,而她做地盤工作的丈夫,則指新居交通不便,繼續居於該大廈。
她稱丈夫的工友有時會去其單位打麻雀,她在一五年十一月經雀友介紹認識本案被告,之後被告都會來打牌,她後來才知被告亦住在同一大廈。她在一六年九月到警署觀看閉路電視片段,認出被告在案發日的晚上及翌日凌晨,多次進出大廈。
在辯方盤問下,楊承認在一○年和一五年,兩次因在其單位經營賭檔被定罪。她在庭上堅持該單位只供聯誼,但承認有向雀友「抽水」,惟強調「抽水」的錢僅用來買啤酒食物給雀友享用。楊也同意,被告向她透露經營外圍六合彩,她亦曾向被告下注。
辯方更指楊曾告訴被告,她和「丈夫」只是假結婚以換取來港定居,因此她和「丈夫」是分開住;楊對此表示「我無講過」。
另外,楊不同意辯方所指,她是因被警察知道經營賭檔,因而與警方達成協議,指稱被告在閉路電視片段內出現。她稱前年五月中首次去警署時,已知被告已被捕,因為她聽到有探員說「如果佢唔係作賊心虛,就唔會跳樓。」不過,法官隨即表示,此句評論對辯方帶有偏見,指引陪審團毋須理會。
她亦不同意辯方稱,警方在她看片段前,已預先跟她說「阿明(被告向人聲稱的名字)殺咗人」,指明她要把被告指出來。楊表示,警方當時只指示她「有邊個你識嘅,就指出嚟」。
庭上昨日發生小插曲,在辯方指控楊經營賭檔時,指她有在單位內訂下特殊規則要雀友遵守,例如「只准碰,不准上」、「打50/100」、「一炮三響」等。法庭傳譯員將這些詞彙,譯成英文時亦差點被難倒,經過反覆推敲後,最終亦只能用英文將這些詞彙解釋一次,引起全庭哄堂大笑。
案件編號:HCCC 1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