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飛炒賣問題嚴重,政府闊佬懶理致情況失控,網上二手門票交易平台淪為「炒家樂園」!消費者委員會早前在三個轉售門票的網上平台實試購買演唱會門票,發現門票售價與原價相差甚遠,有門票原價一千元,平台所標價格竟高達四萬元,記者其後更在網上發現門票被抬價至八萬八千多元,比原價貴近九十倍之多。消委會批評,現時規管炒黃牛的法例不適用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場地,形成灰色地帶,促請當局檢討及提高罰款金額。
近年不少演唱會、棟篤笑等表演一票難求,二手門票為粉絲帶來一絲希望。不過,消委會於「Stubhub」、「Ticketbuynow」及「Viagogo」三個平台分別嘗試購買今年十二月至明年一月的演唱會門票,卻發現轉售平台犯上三宗罪,包括門票售價貴、資料不透明及欠缺售後服務。
該會發現,門票即使原價相同、位置相若,標價亦可相差十倍以上。本報記者昨嘗試在網上平台購買一名香港藝人即將舉行的演唱會門票,最貴的原價九百八十元,但有接近舞台的門票標價竟高達八萬八千多元,較原價貴近九十倍,十分驚人。
轉售平台的門票價錢昂貴外,手續費亦同樣嚇人。平台會向買家及賣家分別收取服務費或管理費,連同運送費用,三個平台所收取的手續費由票價的兩成六至三成八不等。例如在其中一個平台購票,一張售價約二千元的門票,買家需額外繳付五百多元的服務費,尚未計算運費。
現時「炒黃牛」的行為受《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監管,但只限於獲發牌的場所,如戲院及室內遊樂場等,但不適用於康文署轄下場地,如香港體育館、伊利沙伯體育館等。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此情況造成嚴重漏洞,形容網上平台轉售門票如同「炒黃牛」,又批評條例的罰款金額偏低,一經定罪只罰款二千元,她直斥「買張飛都唔止二千蚊啦」,促請當局修改相關法例,包括規管康文署場地,因現時不少大型項目及演唱會於該署場地進行,另應推行實名制購票。
民政事務局回應指,康文署已實施不同措施,包括在門票發售首天設定每人每次的購票限額、鼓勵主辦機構撥出更多公開發售的門票,協助節目推行實名制購票模式等,而該署會派職員及保安在場館內巡視,若發現有交易或轉售行為會即時制止及要求有關人士離開,又強調若發現違規行為,該局會作出跟進及視乎情況採取適當行動,並轉交警方協助跟進。
翻查資料,康文署於今年五月首次以實名制暨抽籤形式,為一個本地非牟利樂團於文化中心舉行加場的音樂會售票。
海關則指,《商品說明條例》列明商戶的定義在於某人的行為及目的是否關於商業或業務,如有人以私人名義在網上售賣貨品以處理閒置的個人物品,其行為目的或不大可能被視為商業,即可能不受條例規管。海關在判斷行為是否觸犯條例時會視乎個別例子,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