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誰的新聞自由

漢奸黎去年六月在維多利亞公園粗口辱罵兼刑事恐嚇東方記者,他們默不作聲;嘉道理農場洋高層早前阻撓東方記者採訪、搶走記者手機兼涉嫌刪除手機內的新聞資料,他們一聲不吭;一名洋記者的工作簽證未獲港府續期,他們就如喪考妣地出來抗議了。

這個「他們」,就是社民連、民陣等一班反對派組織。抗議者舉着「言論自由,不容踐踏」、「新聞自由,不容剝奪」的標語牌,而示威常客長毛更狠批港府做法「可恥」,一副新聞自由捍衞者的架勢。然而,對反對派而言,所謂「新聞及言論自由」是有條件的、有選擇的,那就是:反中亂港傳媒有新聞自由,正義媒體沒有新聞自由;港獨有言論自由,愛國愛港則沒有言論自由。

港府未能維護新聞自由固然「可恥」,反對派在新聞自由方面大搞雙重標準,其實更「可恥」。誰都知道,這名洋記者的工作簽證未獲續期,原因是此人出任副主席的香港外國記者會早前為港獨小爬蟲陳浩天提供「宣獨自由」平台,坐實外部勢力為港獨撐腰的指控,這種人被請出香港正是咎由自取,有甚麼好抱怨、好抗議的?

入鄉隨俗,入境問禁,外國人在香港必須遵紀守法,尊重中國人的民族感情,畢竟香港已回歸二十一年,不再是殖民地或者外國租界,中國也不再是大清朝,這就是政治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