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慧慧反對姊加入訴訟 官指示28天內呈交證供

【本報訊】已故「棉紗大王」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其前妻楊福娥於一○年就家族財產分配問題向幼女陳慧慧興訟並獲勝訴,估計可向對方取回約八十三億元。但陳慧慧在準備上訴時發現,原來楊在原審聆訊前,疑已將差不多所有共約一百五十億元資產,贈與長女陳慧芳。陳慧慧因而質疑母親是否仍有資格進行訴訟,上訴庭因此將案交回原訟庭處理。

案件昨日再在原訟庭提訊,就陳慧慧反對楊福娥一方申請將陳慧芳加入訴訟,法官指示她要在廿八天內,呈交反對有關申請的證供及證詞,之後楊有廿八天時間回應。法庭預計,有關申請需時一天去審理。

刪律師書面紀錄爭議候裁

另外,楊早前將一些以前與律師見面的書面紀錄,交予陳慧慧一方,但當中有部分內容被刪去。陳慧慧律師要求法官頒令,要楊將刪去的部分交出,讓其律師去斷定陳慧芳有否參與。不過楊的律師則指被刪的內容與本案爭議無關,而且涉及楊與律師之間的法律專業特權,楊有權將之保密,反對將之公開。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就此項爭議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A 173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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