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會判囚四周 游梁前助理撤上訴 即時收監

【本報訊】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於前年十一月二日夥同兩男一女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五人於今年五月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各判囚四周。梁頌恆及前助理張子龍因不服定罪即時提出上訴,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聆訊;餘下游蕙禎等三人因不作上訴,則即時收監,現已服刑完畢。由於張上月底去信通知高院表示撤回上訴,案件昨日開庭處理,法官正式駁回其上訴,張亦需即時收監服刑。

據控方庭外透露,至今並無收到案中唯一提出上訴的梁頌恆,表示放棄上訴通知,惟其上訴案現時暫未有排期。涉案五名被告依次是梁頌恆(卅一歲)、游蕙禎(廿七歲)、楊禮康(廿五歲)、楊雪盈(廿六歲)及張子龍(卅歲)。控罪指他們於前年十一月二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間會議室外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HCMA 3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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