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調派後指引目的是讓病人在救護員到場前得到簡單治理,但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若因向求助人提供調派後指引,卻無人手接聽其他求助電話,質疑消防處是評估失當,坦言:「聽落去有啲本末倒置,冇評估好自己嘅人力係咪可以處理新增工作量,就強行推行新措施。」他憂慮新措施因而弄巧反拙,令病人救援延誤。
陳舉例,如長者致電求助,不僅有機會「學唔識」,更有可能會「誤解咗、做錯咗」,令傷病者情況惡化,質疑按照指引的市民及提供指引的接線人員,亦可能需負上責任。消防處早前就推行調派後指引舉行記者會,被質疑若按照指引救人的市民最終令傷者死亡會否要承擔法律責任時,消防處官員強調指引在多個地區生效已久,至今未試過引發民事訴訟和責任問題,聲稱:「責任問題應該是不存在」。
資料顯示,消防處自一一年五月起就三類常見受傷個案的緊急救護召喚提供調派後指引,即控制室人員會在調派救護車後、救護車到場前,再致電求救市民,指示他們為傷病者進行簡單急救等。指引類型已分階段在一三年一月增至六種。至一四年,消防處申請約三千八百萬元撥款,購置及開發救護服務調派後指引電腦系統,以把指引傷病類型大幅增加,當局當時指有關指引有助減低市民在不知情下錯誤處理傷病者所帶來的潛在危險、穩定並改善傷病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