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法治已死 司長何為

香港的司法制度常被形容為「我們賴以成功的基石」,更被指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然而,何以近年法治倒退、司法不公的聲音不絕於耳?鬼咩,律政司司長甫上任,就以「證據不足」放生違法佔中的「幕後金主」漢奸黎,不少學者和政界人士形容此舉已敲響香港法治喪鐘!而「反中亂港過到骨、愛國愛港就死得」,更令不少有識之士扼腕不已。

香港的法治精神正在倒退!法官判案的權威近年來亦備受質疑。律政司應告不告,好似佔中事發至今已經四年,仍無一個發起人「找數」。有人批評,那些佔領搞手犯罪後,竟然還能在街上大搖大擺,甚至聚集紀念他們當日犯法時的風光,實在是對良民的一種侮辱。律政司的不作為、姑息養奸,不正是本港法治倒退的禍首?

見微知著,壹傳媒黎智英去年六月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一案,東方與被恐嚇記者第十度去信質詢律政司,律政司仍會一味hea答?龜縮不肯正面交代何時有檢控決定?反而被恐嚇記者早前去函申訴署投訴,該署日前已就有關投訴作出回覆,確認正式立案向律政司作出查詢,預計三至六個月內有結果。事實是律政司遲遲不對黎作檢控,四度違反《罪行受害者約章》,未有兌現十四日內回覆的服務承諾。信不可知,義無所立。作為問責官員,尤其是執司法大權,如果信用不能彰顯,又如何樹立道義,還講甚麼司法的公平正義?

申訴署可以答到需時多久處理投訴,律政司竟連一宗證據確鑿的刑恐,何時提出檢控也答不到。作為律政司司長,其公德的自律,理應比一般人高,律政司不是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基石上,更尊重法治精神嗎?何以如今對黎涉刑恐東方記者一案,口供已錄,律政司仍然一味在拖延,再咁搞落去,法治沉淪,沒有最差,只有更差!老朽只能痛心疾首問句:法治已死,司長何為?不如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