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樂年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換屆期間,被揭疑有帳目混亂,法團去年六月開會時,兩名男業主被指襲擊另外兩名男女業主;涉案兩男事後被控以普通襲擊和拒捕共三罪,經審訊後昨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其中一項襲擊罪成,餘罪則不成立,裁判官下令將兩人還押至本月十九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官報告。
辯方求情稱,兩名被告何國柱(五十九歲)和劉錦榮(四十三歲)同為商人,兩人並非有預謀下犯案。辯方又呈上街坊為何撰寫的求情信,指何因關心屋苑事務才出席會議,唯當日保安員沒有維持排隊秩序,何為免其他業主爭入會議室才引發事件。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接納姓何男事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縱然他看不到是誰碰到他的鼻,但兩被告衝向他指罵,令他擔心受非法武力對待而閃避,已足以定罪,故裁定兩名被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另一方面,裁判官指姓陳女事主曾與次被告推撞,另外三名警員講述次被告拒捕經過時亦互相矛盾,故不接納上述四人證供,裁定次被告獨自面對的一項普通襲擊和一項拒捕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 37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