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最近有環保團體在本港的沙灘上檢獲三千多個廢膠樽,部分更是幾十年前遺留的垃圾。塑膠是極難降解的物料,一個膠樽可以在海上漂流或埋在土地下過百年也絲毫無損。可是,香港遲遲沒有推出全面的塑膠回收政策,步伐比世界其他先進的大城市慢;往往是其他城市先做,然後港府才參考外國經驗,研究再研究,再推出「到喉唔到肺」的政策。
一個經典的例子是今年初禁止在政府場地的自動售賣機售賣樽裝水,姿態大於實際。隨着市民的環保意識日益提升,社會所期望的不是姿態性的政策,而是一方面建立一個完善的回收鏈,讓絕大部分可回收的物料有重生的機會;另一方面商界與普羅大眾一起推動源頭減廢,而這兩點目前香港還是做得馬馬虎虎。
較早前,筆者進行一項調查,想了解一下外賣食物會產生多少垃圾,結果發現每一餐外賣製造六、七件垃圾並不出奇,而且這些垃圾都以塑膠為主,例如外賣盒、杯蓋、即棄餐具等。當然,筆者明白社會對外賣食物有一定需求,不可能完全取締這種行為;但我們可以從減少對環境的傷害着手,這方面就必須政府帶頭去說服商界去跟隨,如有必要或時機成熟便要立法。
為甚麼重點在於說服商界呢?因為大部分的塑膠廢物都是商界製造出來,例如本文開首的調查便發現,海灘上的膠樽有很多都來自同一家生產商。其實,這個發現並不出奇,樽裝產品的市場本來就有一些龍頭企業佔據大份額的市佔率。因此,真正有效的回收方法是這些大企業要對這些垃圾作出承擔,方法可以有很多,最直接的方法當然是棄用塑膠包裝,改用一些容易降解的物料;其次是企業本身要參與回收工作,最終做到「自己垃圾自己回收」。現在企業賣出產品後便不再處理所產生的垃圾,這個「波」拋給消費者,留給消費者去找回收箱,回收商再尋求其他買家。若然無人接手,本地回收商未必有能力處理大量膠樽,到了這一步就變成真正的垃圾,丟棄堆填區。這種流程的缺點就是從頭到尾無人負責,令本來可以回收的塑膠稍有不慎便掉進堆填區。
也許有人會質疑,若塑膠廢料要全面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會否推高日常生活一些商品的售價?其實,諾貝爾得獎者、已故經濟學家高斯早已為這個問題提供答案:社會遲早都要支付此代價,廢物徵費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假如一早實施生產者責任制,今天或許不必急於推行廢物徵費了。
我相信香港的商人絕大部分都是良心商人,都希望保護地球,可是,商業活動始終存在激烈的競爭,假如某一家良心企業為了支持環保而增加生產成本,而其他生產者又不跟隨,那一家企業便很容易失去競爭力,也就是說,商業競爭行為令環保作風較難在商界自發落實。
有時我們不能歸咎個別企業,要知道這個本來就是經濟的定律。只有一個情況是例外,就是整個行業都有共識,大家都同意支持環保,這樣才不會有任何一家企業因此而生意受損;而能夠發揮這個功能、具有這種號召力的便只有政府了。不過,除了膠袋費和最近的「四電一腦」,過去我們似乎很少見到政府有參與其中;即使是膠袋費也同樣是「到喉唔到肺」,沒有專款專用,商戶不用把徵收的膠袋費上繳政府,政府也沒有規定商戶要把該筆收費貢獻環保事業,簡單來說只不過是把膠袋由「送」變成「賣」罷了。「四電一腦」更是有一點「無咁大個頭戴咁大頂帽」,做不到新舊電器無縫替換,而要市民把舊電器存放狹小的家中。這樣,即使該名市民有心支持環保,也很難不抱怨啊!
而令人費解的是,港府在環保政策方面似乎無意擔當領導地位,好像總是在等其他城市先行先試,而市民的觀感便是說來說去只有徵費、徵費和徵費。對此,負責官員要因應香港的具體情況,以創新思維來應對嚴峻的「垃圾圍城」問題。筆者夢想終有一天,全世界的大城市都派代表團來香港考察我們的廢物處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