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疑拳打的哥 警:只用最低合理武力

【本報訊】六旬的士司機於二○一二年在西隧出入口與乘客爭執後被捕,期間疑遭警員使用過分武力制服及箍頸拉上警車,導致他頸椎移位,留院一個月後因肺部感染不治,案件昨在死因庭繼續研訊。代表死者家屬的律師質問負責拘捕的男警員曾否拳打死者,男警初稱「唔想答」,當再被問及其行為看似拳打時,他則表示「不同意」,強調當晚只使用最低及合理武力。

事發於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十時許,六十五歲死者陳輝旺當時遭警員馬振康與同袍合力拘捕。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昨盤問馬振康時,質疑警方無合理懷疑便拘捕死者,故警員所使用的一切武力皆屬不合法武力。馬不同意,指當晚他是按警長指示查問死者,警長則查問涉事乘客,由於乘客報稱遭死者箍頸及拳打,警長遂指示馬將死者拘捕及押上警車。馬指他只是根據自己「常識」判斷以哪種方法把死者帶上警車,因警長「冇話我哋聽要點樣做」。

一度「唔想答」家屬律師提問

庭上播放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時,代表家屬的律師問馬曾否在警車上拳打死者,馬的代表律師聞言隨即打斷指,馬有權不回答可能會令自己負上刑責的答案。死因裁判官遂問馬:「警員,你想唔想答呢條問題?」馬說:「唔想答。」律師其後再追問,指片段顯示馬似乎「揼緊」或拳打過死者。馬不同意,並稱他只用最低武力「控制」死者,當達到目的便停止,認為做法合理。

案件編號:CCDI 47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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