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作為 累港法制失分

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香港已連續多年被加拿大菲沙研究所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但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據報雖然本港整體評分與去年相當,但只要仔細一看各項得分,雖然貿易自由得分大幅上升,由於在法律制度及產權方面得分亦明顯下滑,因此總體位置維持不變。有些人可能直觀認為,得分下滑會是因為司法獨立受到影響,甚至歸咎於中央政府。不過,國外研究的數字顯示這並不是最主要的因素:最主要的下滑是來自法院的公正性下降,以及犯法成本下降,因此令整體得分下滑。

衝擊立會人士 上訴後即獲釋

根據研究作出的定義,法院的公正性來自於清楚而自然的審判程序,即是法院的判決能夠令大眾感到原則性強,而且符合道德直覺,就能建立法庭在大眾心目中的權威。不過,在近來反東北案的判決中,終審法院一反上訴庭對衝擊立法會人士的重判,在各人士判三至四個月後立即當庭釋放。而在近日公布的判詞中,終審法院強調法庭日後考慮涉及暴力或混亂情況的非法集結案件時,定必按新指引判處更嚴厲刑罰,對暴力給予足夠阻嚇性。

但同一時間,卻因案發時未有新指引公布,而又減輕各人刑責,這個左右逢源的判決結果無疑令支持或反對判決的各方都能各取所需,但損失的卻是法庭的權威:技術性取巧的判決只會讓大眾無法看一個清楚而自然的審判程序,無法讓大眾釋疑,而在悠悠眾口下,大眾對法庭印象轉差,研究機構降低評分自然是理所當然。

佔中無人「找數」 犯法成本下降

而另一個拖低本港得分的因素正是犯法成本下降,而律政司對此責無旁貸,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佔中。佔中事發至今已四年,仍無一個發起人「找數」,即使案情多麼複雜亦說不過去。當我們見到罪案發起人在犯罪後竟然還能街上大搖大擺,甚至聚集紀念他們當日的犯法時,實在是對良民的一種侮辱。

每拖延一分鐘,發起人多賺了一分自由,犯法成本亦進一步減少。律政司的不作為,實是拖低本港得分的主因。在國際間的競爭,不進則退,香港已多年被新加坡緊隨其後,瑞士與新西蘭亦不斷高歌猛進,究竟香港要為自己法治的不敢作為付出多少代價,實在值得讀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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