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現在可以申領內地居住證,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更方便,但國家新稅制出爐後,港人若一年內在內地住滿一百八十三日,明年一月一日起須申報全球收入,繳交內地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達百分之四十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韓正表明,就港人內地稅務安排,短期內會有好消息,叫大家靜候佳音。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規定在內地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不論是否內地居民,都需申報全球收入,包括薪俸、收租、股票、樓宇買賣得益等,均計算入個人所得稅。不少高端人才回到內地公幹要計算日數,一年不能超過一百八十三日,否則便需按內地稅率繳稅。
有專家對比香港和內地各檔稅率進行加權平均後,計算出內地個稅至少較香港高三倍。若把免稅額和扣除項目加入考慮,兩地個稅的差距更大。這稅制差異被業界稱為「個稅牆」,會打擊港人在內地發展事業的信心。
目前廣東數個自貿區都有落實「港人港稅」的成功經驗,前海在全國首次實行對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個稅超過百分之十五的部分提供補貼,而橫琴為吸引港澳高端人才到當地發展,全面落實「港人港稅、澳人澳稅」政策。筆者認為,應在粵港澳大灣區範圍內開放這一類優惠政策。
大灣區城市融合發展,有關當局可考慮更便利粵港澳三地居民的合併計稅方法,讓穿梭於粵港澳三個獨立稅區工作及發展的居民,可以一次過履行三地的稅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