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若因被前方車輛霸佔車位,而被迫泊出界有機會一樣被罰。有讀者昨向本報投訴,指泊車期間因被前方貨車霸佔近半個泊車位,因而被迫泊後一些,結果遭警方罰款。當事人質疑警方為何不糾正前方車輛「泊過界」實況,反而懲罰無辜市民;又批評警方忽視問題,如同刻意設下陷阱令尾隨司機中招。警方回應指正了解事件。
市民潘小姐表示,今年五月尾於荃灣鱟地坊停泊錶位時,發現前方有一大型回收貨車停泊,其車尾更霸佔了後一個車位約一半空間,令她「被迫跟住泊後架車」,避免對方離開車位與她座駕產生碰撞。豈料因而被抄牌。
她說接獲罰單時已立即向警方投訴,經過約四個月調查後始獲告知,因她的座駕車尾超出泊車位地上分界線約○點九米,結果不獲酌情處理。潘小姐怒斥警方擾民。她明言不打算繳交罰款,決定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