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有一段孔子和弟子子路的經典對話。子路曰:「衞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這是師生兩人討論為政問題的對話。孔子強調必須先「正名」,子路笑老師迂腐,反被老師批評粗鄙。孔子明確指出:「名分不正,說話就不合理;說話不合理,事情就辦不成;事情辦不成,禮樂就不興;禮樂不興,刑罰就不公正;刑罰不公正,百姓就無所適從。」
香港回歸二十一年,亂足二十一年,主要原因就是沒有「正名」,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回歸,尤其司法領域全盤照收,更是遺禍無窮。當年鄧小平明確指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近年國家領導人也不斷強調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然而遺憾的是,鄧公的願望至今沒有實現,愛國者治港固然淪為空談,全面管治權更不知從何說起。一國兩制走樣變形,港人治港荒腔走板,香港豈能不亂?
可以見到,回歸後的香港與回歸前並沒有甚麼分別,港英餘孽依然呼風喚雨,洋奴漢奸依然囂張跋扈,愛國愛港依然是原罪。司法大權牢牢掌握在洋人及其代理人手上,導致黑白顛倒,是非混淆,多少案子成為冤案,多少人含冤受屈。
退休警司朱經緯正是司法亂象下的犧牲者,他被控在佔領期間執法過當而淪為階下囚,上訴又被駁回,可謂有冤無處訴。同樣不幸的還有七警案,他們也是在佔領期間執法而換來牢獄之災。相反,衝擊政總的「雙學三子」及反新界東北發展案十三名被告都明顯涉及暴力行為,卻先後獲得放生,前者更被法官稱讚「對政治滿腔熱誠及理想並付諸實行」、「目的和動機並非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或傷害他人」。同樣是上訴,結果大不同,「犯法無事,執法有罪」,這是多麼的諷刺,又是多麼的荒謬!
朱經緯和七警之錯,錯在盡忠職守,認真執法,如果讓他們重新選擇,他們還會如此盡責嗎?還會如此奮不顧身嗎?一次錯誤的判決甚於十次犯罪。司法機構沒有盡到維護司法公正、懲惡揚善的責任,反而任意扭曲法律,縱容暴力,甚至充當反中亂港勢力保護傘,成為所有亂象的主要根源。這不正是孔子所說的「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嗎?
所見既可駭,所聞良可悲。佔領之亂落幕將近四年,至今沒有任何搞手受到法律制裁,與朱經緯及七警被速告速判恰成鮮明對比。而政治黑金案更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收錢的反對派政客被放生,付錢的黎智英甚至連被檢控的程序也省掉。最匪夷所思的是,黎智英在眾目睽睽之下辱罵並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有圖有片,證據確鑿,警方早已完成刑事調查,律政司卻一拖再拖,遲遲不落案起訴。人們有理由相信,如果涉嫌恐嚇者不是黎智英,或者被恐嚇的不是東方記者,律政司絕不可能扮縮頭烏龜,反對派及香港記者協會也絕不可能扮鵪鶉。「反中亂港受姑息,愛國愛港被打擊」,這就是香港的現實,難怪有人懷疑,香港到底回歸了沒有?竟是誰家天下?
說一千,道一萬,正名最關鍵。如果中央不能端正主人家態度,從港英餘孽手中取回管治權,從洋人及其代理人手上奪回司法刀把子,香港就不可能實現真正回歸,司法亂象也就不可能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