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盤男工涉嫌懷槍夜闖深水埗橋底「南亞村」,與另外同樣懷疑涉案的兩男一女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協助及教唆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四罪,四名被告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再訊,繼續毋須答辯。控方昨透露涉案霰彈槍已被證實可發射子彈,申請押後案件至十一月十二日再訊,以待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申請,押後期間四人繼續還押。
四名被告為陳東榮(五十六歲,地盤工)、謝偉強(四十七歲,裝修工)、蘇志雄(五十三歲,裝修工)及女子李小紅(卅八歲,無業)。陳被控於今年七月廿一日,在深水埗通州街近桂林街橋底,無牌管有一支霰彈槍和七粒霰彈槍子彈;謝被控於前年協助及教唆陳管有一支霰彈槍及兩粒霰彈槍子彈;蘇被控於同年八月無牌管有五粒霰彈槍子彈;李則被控於今年七月某日,企圖無牌管有一支霰彈槍及七粒霰彈槍子彈。
控方昨透露,調查人員在上次押後期間曾試射涉案霰彈槍,確認該槍可以發射子彈,該七粒檢獲的霰彈槍子彈亦可供該槍使用,又在槍上發現陳的DNA。控方申請押後,以待分析各被告的手機和出入境紀錄,同時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審訊地點。
案件編號:KCCC 2218、225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