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輛新巴去年深夜在銅鑼灣上落客後離開站頭之際,一對疑不滿「追車尾」未能上車的男女,突衝出馬路攔截巴士,期間一名男途人上前勸退兩人時疑被推跌,巴士最終被延誤廿分鐘始能如常開車,警方事後拘捕涉案男女,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涉案男子另被控普通襲擊罪。兩人昨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今日將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廿九歲報稱無業的男被告王曦彥及卅一歲報稱家庭主婦的女被告伍嘉儀,被控於去年十月六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崇光百貨外,無合法辯解而妨礙其他道路使用者;男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梁偉強。
控方傳召新巴司機盧國樑作供指,他當晚約十一時四十二分在崇光門外巴士站上客後,將巴士開往中線並停下等綠燈,一分鐘後男被告突怒氣沖沖出現在巴士前,不停手指指及拍打車頭,又大聲說話及阻止巴士前進,約一分鐘後女被告也出現,與男被告同站在路中心攔停巴士。
控方庭上播放巴士車頭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盧在四分鐘後致電公司求助,事件最終報警,期間兩被告繼續不肯離去;至十一時四十八分有男途人出現勸止及拉走男被告,遭男被告推跌及騎在身上,其後也有一名女途人加入勸止,但兩被告堅持不離去,直到十一時五十六分警方出現帶走兩人,巴士終可駛往左線繼續行程。控方指,兩被告攔停巴士十五分鐘,整個行程則延誤約廿分鐘。
辯方盤問盧時指,當晚女被告出現在車門九秒並有拍打車門,盧卻無留意或故意開車離去,男被告才不滿追出理論,又透露盧自一二年加入新巴後至少有五次被乘客投訴「飛」站;盧同意,並承認自己有兩次不小心駕駛紀錄,盧不知道新巴事後有向男被告發出道歉信,但承認自己有被公司召見,着他多留意乘客上車問題。
想勸退兩被告的男途人梁偉強則供稱,當晚他與妻子在該巴士站等另一巴士,見兩被告因上不到車而攔截巴士,認為會影響道路及他們自身安全,遂上前勸男被告說:「幾分鐘一班,返上行人路先啦!」但對方拒絕,並與他發生拉扯,最後他失平衡墮地,被告一度坐在他肚上,似是不讓他起來,後來他自行起來報警,但沒受傷,其妻也有加入勸說。
案件編號:ESCC 10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