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派臥底滲入黑幫和勝和並拘捕多人,其中九名被捕男子被控廿四罪,控方案情指一名被指為紅棍的被告,涉聲稱獲得「上海仔」力撐成為下屆坐館,案件昨在區院續審。警方臥底開始作供,指和綽號「梁震英」、「矮仔」及「肥昌」的男子,到葵涌邨尋找敵對的「陀地」,其中第八被告「肥昌」更帶備軍刀和行山棍,聲言「打X佢哋」。不過,眾人尋找約廿分鐘都未見「陀地」,無功而還。臥底在庭上提及「梁震英」時,引來一陣笑聲。
九名被告陳家建(四十六歲)、張仲榮(四十六歲)、冼寶明(六十二歲)、陳嘉漢(八十一歲)、蔡明陽(廿三歲)、張浩賢(廿四歲)、黃俊楊(十八歲)、潘浚倡(十七歲)及黎家龍(四十一歲)被控聲稱是三合會幹事、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和毆鬥等共廿四罪。其中首被告涉九罪,包括涉聲稱是和勝和「紅棍」,而次被告被控一罪,涉聲稱是和勝和坐館。
獲免予起訴書的警員鄭皓瑋稱,一五年十二月被指派做臥底。翌年四月,他到荃灣與「矮仔」會面,之後「肥昌」和「梁震英」的男子等亦到達。「矮仔」透露早前在葵涌邨被陀地挑釁,因此毆打對方,並表示將去「掃邨」。眾人到達該邨,「肥昌」取出一把廿厘米長的軍刀,聲稱:「用嚟一陣切班×街」,又把一把四十厘米長的行山棍交予臥底,惟他們未有找到「陀地」。
臥底又講述如何追隨綽號「英傑」的首被告陳家建(下稱陳),指於一六年九月在油麻地一酒吧見到陳,陳得知臥底和另一人尚未準備利是,不滿地說:「×你老×,叫你哋下次見面要準備好利是嘛。」第六被告張浩賢遂吩咐兩人:「買嘢暢錢,卅六個六,全部圓口,唔起角。」兩人辦妥後把利是交給陳,陳便表示:「你哋以後響朵,響勝和,大佬我英傑,阿公大飛哥,我係勝和係426」。
因陳和同屬和勝和的「的士偉」有糾紛,臥底曾跟隨陳吃「和頭酒」。席間陳介紹第四被告陳嘉漢是「勝和元老沙灘雀,雀哥」,對方則表示:「以勝和叔父身份做見證,你哋食完餐和頭,唔可以再嘈。」而陳在一間夜總會消遣時,曾稱:「子騰依家被差佬拉咗,沙田Me又唔夠膽出嚟,咁勝和邊個最有勢?咪我囉……大飛呢兩屆唔推我做坐館,因為我係差佬眼中釘,但係嚟緊勝和坐館就係我啦。」
臥底續透露,陳於一六年十一月介紹次被告張仲榮「寸哥」是今屆勝和「辦事人」,之後又表示:「依家我哋同元朗勝和同荃灣勝和聯成一線。囝囝同上海仔都撐我做下屆坐館,遲啲就係我天下。」
案件編號:DCCC 8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