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機制穿窿 難防虐待兒童

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今年初接連發生幼童受虐事件,其中一名五歲女童更不幸離世,反映了虐兒或疏忽照顧兒童事件在社會上絕非罕見,社會各界,包括政府、學校亦有需要正視、檢討及完善制度,以便各方及早識別和介入事件,拯救孩子。接連的虐兒事件同時揭發了教育局在處理幼童缺課、虐兒或疏忽照顧兒童機制上的一大漏洞:「幼稚園的三十天缺課上報通知期」,除了比中、小學的七天通知期長,教育局亦未有專責人員跟進三至六歲幼童的缺課情況。

在各方努力下,教育局始落實了新安排,要求幼稚園在學生連續七天無故或在可疑情況下缺課時,必須通報當局,令幼稚園、小學、中學的缺課機制看齊。但是在虐兒事件上,我們仍可以做得更多,以防將來再有同類事件出現,例如,教育局本月便向幼稚園、小學、中學、特殊學校發放《處理虐待兒童及家庭暴力個案》(5/2018號)通告,取代2016年發出的同名通告,便屬於完善機制的一例。

校方難識別學子有否受虐

當中最重要的改動,就是明確指出在懷疑學生遭受父母/監護人虐待時,學校毋須徵得學生家長同意,即可把懷疑個案通知學校社工/「已知個案」的負責社工或轉介至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服務課),釐清了過往指引未觸及或含糊不清的地方。這新改動原意是好,但細閱指引,我們不難發現:學校如要有效識別和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現時是必須依賴前線教師和駐校社工的意識、經驗和警覺性;可是,政府現時在落實政策卻未有提供足夠資源,態度亦未見積極。

如在幼稚園方面,政府就未有提供駐校社工的資助,現時亦未清楚教育局的「缺課個案專責小組」會否了解及跟進幼稚園生的缺課個案。至於,現時強制小學、中學生上課的「入學令」亦未涵蓋幼稚園,變相令校方在學校識別幼童有否受虐一事上增添困難。小學方面,雖然本年度落實小學「一校一社工」,但是較常跟進及熟悉學生情況的小學輔導教師(SGT)卻未被納入政策之內,學校變成只能在社工與SGT之間「二選一」。這做法除未能令小學輔導團隊更加健全與穩定,更遑論增加了輔導人手去識別、跟進、處理懷疑學生受虐個案。

本港家庭環境多變,學生問題日趨複雜,教育局在不增加額外資源下,為了學生,專業的前線教師和駐校社工只好疲於奔命,付出更多時間跟進,這無疑只會對教育環境、學生福祉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在調整政策方向為及早識別、及早介入之時,我們亦應確保資源足夠及用得其所,否則政策只會淪為空中樓閣,相信亦不是我們樂於看到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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