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土地供應問題,長遠的解決方法只能是填海。理由是開闢土地不該只是針對當前房屋供應不足而作補救,更該是作為香港整體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基礎。只有填海,才可提供大量的土地,也可在選址上配合香港新的空間發展戰略,擺脫現有格局狹窄的限制。填海可以多管齊下,但大幅填海,需從一、二千公頃以上着手,這不能小修小補。
香港海域填海有不少限制,小幅問題不大,大幅填海涉及環保、航道和歷史文化因素,不能馬虎了事,也絕對不應只着眼於填海後地價的因素,變成了地產商利益的伸延。因此,香港海域外填海的選擇會更為合理。一是在外伶仃洋海域航道環保因素較小。二是香港要打造新的空間發展戰略,必然要考慮搬遷現時國際競爭力下降的葵涌貨櫃碼頭,騰出市區空間作更有效益的發展,也可使荃葵一帶重新布局。
某報社評反對香港海域外填海,認為是把土地供應責任推卸給中央政府,亦會引起一地兩檢的政治爭議。這只是見木不見林,也是守着殖民地傳統畫地為牢的思維方法。
在一國兩制底下,香港可在基本法的範疇內與中央政府協議擴大香港發展的空間,借大灣區戰略突破殖民地傳統思維、與內地隔絕的限制。中央政府不會不考慮香港海域外填海的可能性。關鍵是怎樣把海域外填海與大灣區的發展及更新的發展戰略結合起來。也可把貨櫃碼頭搬遷以配合珠江口航運的協調發展。
事在人為,不應無根據地以政治設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