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作為旺角西洋菜街殺街文件提呈議員之一,過去與其他提呈同事在區議會充當「大國手」,把菜街這個致命社區癌瘤割除,還附近居民一個寧靜的家。可惜手術過後,政府並無按照區議會一眾醫生吩咐繼續「化療」,即積極研究街頭表演規管及公共空間問題,引致癌細胞在尖沙咀天星碼頭復發,令附近使用者活受罪。
天星碼頭與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的本質不同,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試驗計劃當年透過油尖旺區議會授意下開展,故由區議會通過結束乃屬有氣有節。不過天星碼頭其實是公共地方,現時部分表演者之表演位置實與普通街道無異。故區議會只能通過議員動議,討論可行方案強烈要求政府執行。筆者了解現時當區議員亦有訴求希望區議會盡快召開臨時會議加急處理,此舉筆者十分贊成,因為區議會有責任討論各項可行方案,要求政府快馬加鞭,以免錯失「化療」時機,令天星成為另一社區癌瘤。
菜街殺街後,要求政府規管之聲音不絕於耳。不僅是受影響市民有此訴求,事實上,筆者從多次與表演者對談中發現,其實表演者亦希望政府提供表演場地及指引,令他們有所適從,且不會再出現「一竹篙打一船人」的情況。可惜政府對街頭表演之問題就是「三無」──無法例、無方案、無執法。
一、「無法例」──不主動修正過時條例,如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令執法部門不用再就街頭表演去再立新例處理,令民生議題政治化。
二、「無方案」──不主動交由相關與藝術發展對應之委員會,如藝術發展局及西九文化局去研究街頭表演研管方案及開拓表演場地,同時亦無好好回應市民大眾要求優質公共空間之訴求。
三、「無執法」──不按現有可用之條例,在非行人專用區之公共地方及街道上,就噪音及非法霸位開檔問題執法。
故此,筆者與幾位「大國手」,均希望政府能夠加些氣魄,去處理上述問題。事實上街頭表演及公共空間議題,都已經和菜街一樣,討論了十多年,難道真要像網民所言,「嘈喧巴閉,去政總唱飽佢啦」,才能觸動政府官員神經動手「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