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水名都巴黎閣今年五月發生奪命升降機事故,令人關注應否為老爺升降機定期大檢或設立「退役年期」。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認為機電工程署應設立委員會,按照巡查及升降機承辦商的年檢報告,為升降機的質素及狀況排序,優先改善舊式及質素欠佳的升降機。
現時達三十年樓齡的私人樓宇需要接受強制驗樓,但並不包括升降機。有升降機業界人士認為政府如推出資助維修計劃,最迫切應先審視與上水名都升降機意外同類型的升降機,估計約涉數百部,在一至兩年內提升安全設施或取締。
職業訓練局卓越培訓發展中心(電機業)首席教導員黃啟漢指,升降機在法例上不設「退役年期」,業界對此亦無劃一標準,升降機能否繼續使用,視乎保養維修及使用情況等,如一些設有推門、拉閘的舊款升降機,因原廠已沒有出產相關零件,建議更換整部升降機。
對於有老爺升降機的可載人數隨年月減少,他估計可能與纜轆出現磨蝕,導致牽引力不足有關,但他指調低人數並非安全做法,「如果真係呢個情況,一旦超載時,有機會出現(車立)門打開並向下滑落的移動情況,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