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APP愈來愈多公司加入競爭,除網上宣傳,部分公司在大街上設取餐點,以長長取餐人龍「造勢」,又有公司在街頭出動「人肉廣告牌」和大量派傳單員,卻將宣傳品和手推車放於街頭巷尾。食環署直指,未經准許在公眾地方宣傳即屬違法。
每日午市時分,中環中心外已有多間外賣APP「進駐」,有的撐開太陽傘和擺放枱櫈,化身「街頭小食部」讓客人取餐,取餐時段過後再將物資放於一大廈後門儲物倉;有的派出十人充當「人肉廣告牌」,流動宣傳訂餐優惠,又齊聲「大嗌口號」,派發宣傳單張,甚至將大堆宣傳品和手推車放於人來人往的皇后大道中行人路上;有的則在狹窄街角「豎高」廣告牌,路人紛紛讓路。
食環署回覆指,會留意有關情況,如有足夠證據,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發言人指,《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任何人在政府土地(除非獲得主管當局書面准許)展示或張貼招貼或海報,即屬違法,該署人員可根據相關法例移走有關招貼或海報及用以展示的器具,並向相關人士追討移走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