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持生計,不少市民照顧家庭的同時,也要兼職做散工。團體「零散工陣線」過去兩個月就市民對零散工的印象進行調查,受訪的五百二十七名市民中,約一半在過去三個月曾做零散工作,即每星期工作少於十八小時。高達七成八受訪者認為,零散工的收入不足以應付生活開支,最難負擔的是醫療費用。
調查於五月至七月進行,結果顯示,即使有近半受訪者也曾做零散工,但整體普遍對零散工存在印象負面,以十分為滿分,四成六受訪者對零散工的評分僅一至三分,平均分僅四分,僅十二人選擇代表零散工印象極好的十分。調查又反映,四成五受訪者認為零散工工人處於貧窮狀況及從事散工沒法脫貧,被問及認為零散工最難以負擔的生活開支時,首選是醫療,比率高達五成、其次是子女教育,約四成九。
現時每星期工作少於十八小時的打工仔,並不享有有薪假期、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法定僱傭福利,有別於每周工作多於十八小時、受連續性合約保障的長工。因此,八成八受訪者認為應修改現時連續性合約內容,加強對散工的保障。
五十歲的陳女士曾於一個高爾夫球會任職清潔散工八個月,時薪六十五元,入職前資方指工作類似做家務,部分時間或需洗碗,但入職後,她才得知原來工作範圍極廣,不但要負責整個會所的清潔工作,洗碗工作更佔大部分時間,又要兼顧廁所通渠。她直斥資方要求刻薄,惟因自己年紀較大和學歷低,為應付日益上升的生活開支而要做散工。她稱,曾在工作期間仆倒受傷,但因擔心不獲續聘而不敢告假,惟最終也因調假問題而被僱主即時解僱,反映現時散工的權益欠缺保障。
團體促請政府修改《僱傭條例》中的連續性合約內容,參考外國經驗,以工時比例形式計算僱員可享的保障,同時提升公眾對勞工權益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