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韓風襲港,港人近年流行食用高麗參補身,惟深水埗一間參茸海味店涉以正官庄舊包裝罐混入其他人參當正貨售賣,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即供應虛假商品說明的高麗參作售賣用途,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涉事參茸海味店及其經理分別被判罰款八千元及四千元。涉事店舖經理接受本報訪問時稱因「幫人」買二手貨而惹官非,以後不敢賣大牌子的高麗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後進行試購行動,從深水埗一間參茸海味店購買一盒韓國品牌的高麗參,經韓國生產商核實後,證實涉案高麗參並非該品牌的產品。根據法庭資料,被控的參茸海味店位於深水埗基隆街,被控的經理姓朱(六十歲),海關於去年六月六日到該店購買一盒一斤裝韓國正官庄高麗參。
據悉,正貨售價約為三千六百元,但該店僅售賣二千八百元,惟經正官庄核實,發現人參並非該公司出品,但未知來歷,而經測試發現重金屬含量未有超標,對人體無害。朱受訪時指,該店在深水埗開業十多年,一直做街坊生意,案發前一名陌生男子拿着一盒高麗參到該店,稱「等錢使」求售,朱稱:「當時只係諗住幫人,就用二千六百蚊買,點知係流嘢,依家見過鬼都怕黑,當買個教訓,唔敢再賣大牌子嘅高麗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