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職業司機批評警方「拍片抄牌」的執法行動對業界不公平。司機林先生批評警方做法鬼祟,偷偷摸摸,坦言:「應該有個警示,例如安排一個警員在黃格附近,影到望到,就應該抄你。」另一名司機劉先生則批評行動欠缺彈性,並說:「捉黃格都好,但前面有架貨車頂住你,你唔會見到佢前面有咩(口架)。」另一名貨車司機胡先生指現時很多車輛都在路邊違泊,導致他們需要冒險在路中心上落貨。
警方交通總部總督察李文杰昨在電台節目上稱,警方早前在東九龍及新界北試行了兩次「拍片抄牌」執法行動,成效非常理想,共發出了五百七十張交通違例告票,主要涉及在禁區上落客。他指「拍片抄牌」因「有片有真相」,有助減少執法時爭拗,亦可提高執法效率。李又指,涉事司機繳交罰款後,警方便會銷毀相關片段。被問到警方能否「預告執法」,他認為不可行,因為會減低執法阻嚇性。
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現時部分地區沒有規劃提供上落貨專區,導致貨車需違例在路邊上落貨,加上停車場不足,令違泊問題嚴重。他指,新執法行動可能存在灰色地帶,例如針對公共交通工具停車上落客時間過長,坦言:「假如車上有公公婆婆,行動不便,上落車要花多些時間,警察點界定司機犯法?」要求警方釐清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