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地廿七個非政府組織組成公民社會反人口販運專責小組,並製作《初步識別及協助人口販運受害者手冊》,冀能指引各專業服務者識別受害者及鼓勵潛在受害人求助,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六月利用手冊的篩查表格,於一千零三十七名潛在受害者中識別出六十三名受害人,當中七成以外傭簽證來港。
小組指,根據聯合國的《巴勒莫議定書》,任何以剝削為目的之招募、轉移或接收皆視為人口販運,手段可能包括暴力、誘拐、欺騙、脅迫,較常見的剝削為強迫勞動及性剝削。經小組識別的其中一名受害人為來自馬達加斯加的Mia,中介機構聲稱會負擔其旅費及中介費,來港後卻從每月四千一百一十元的工資中剋扣三千二百元作補償,她更被迫簽署標示為四千一百一十元工資的收據。
小組又邀請了二百六十七名菲律賓籍及一百五十七名印尼籍家傭填寫自我評估表格,發現三分一印尼籍家傭曾被要求簽署債務條款作為聘用條件,四成二菲律賓籍及七成五印尼籍家傭稱被禁止自由行動,顯示大量外傭為潛在的人口販運受害者。
小組發言人指,不少外傭正過着「現代奴隸生活」,但香港現時仍未有訂立針對人口販運的法例,手冊雖有助識別受害者,但仍需立法才能解決問題。但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稱,香港現時有不少保障外傭權益的法例,政府的辨認人口販運機制去年辨認出九名受害者,顯示販運人口問題在本港並不普遍。
小組則反駁指政府低估問題嚴重性,認為當局的識別系統忽略勞工剝削的範疇,手冊則根據國際標準而定,着重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