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港府縱獨終被玩

港府反港獨一向溫溫吞吞,不痛不癢,否則保安局擬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怎麼可能給該黨廿一日申辯的拖拉機會?果不其然,民族黨反向港府發難,除了要求將答辯期延至兩個月外,更要求保安局等部門交出五項資料,包括警方助理社團主任監視召集人陳浩天的紀錄等,擺明採取拖字訣,玩嘢也。

港獨違反《基本法》和國家憲法,亦可能觸犯刑事條例,但自佔中後港獨組織多如雨後春筍,勢力快速發展,龍獅旗不斷飄揚,依然不見港府採取任何取締行動,即使京官一再開腔施壓,要求港府依法處理港獨及盡快就廿三條立法,港府依然敷衍了事。最混帳的是,林鄭一方面聲稱廿三條立法是港府不能迴避的憲制責任,另一方面卻做盡迴避之事,不是推說社會未有共識,就是卸責時機未成熟,甚至以言論自由說事,講一套做一套,巧言令色鮮矣仁。

有人說,港府是港獨最大的保護傘,所言非虛。君不見,港府連民族黨這類「茄哩啡」都唔敢郁、唔敢做,面對港大法律學者戴妖公然到台灣播獨,更是聽之任之,一副鵪鶉狀,這就難怪反中亂港最大金主兼黑手漢奸黎至今毫髮無損。港府洋老虎屁股不敢摸,洋走狗尾巴不敢碰,反港獨之力弱過弱雞,無怪乎黃之鋒等小漢奸都有恃無恐,絲毫不放港府在眼內。

還有,一待民族黨司法覆核成功,港獨組織隨時變成合法組織,大家不妨買定花生看港府怎樣被玩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