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港獨坐大猖獗是怎樣煉成的 反港獨已是開弓沒有回頭箭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1a)和第2條,以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及1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這是保障國家安全和統一,反對「港獨」勢力把香港變成顛覆分裂基地,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天經地義的執法行動。陳浩天擬耍「拖」字訣,申請延遲答辯,對此,當局應予拒絕。

面對「港獨」勢力公然打正旗號組黨搞分裂,如果特區政府姑息養奸、溫良恭儉讓,反而應受譴責。現李家超局長勇於擔當掃「獨」,公布一出,當即獲社會普遍掌聲。唯一攻擊的,只有來自漢奸爛果報的社評,把李局長抹黑為「蟊賊」。以及黃到出汁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首席講師張達明斷章取義為「香港民族黨」辯解。

綜觀自非法佔中後「港獨」發瘋發出面的情況來說,政府取締「香港民族黨」的行動,只能算是遲來的春天。不過當然是遲到好過無到。何況取締「香港民族黨」只能算是反「港獨」的開端,執法部門絕不可在「港獨」和撐「港獨」的惡勢力的斷章取義、偷換概念、譁眾取寵的誣衊下,虎頭蛇尾、首鼠兩端、半途而廢。反「港獨」是「開弓沒有回頭箭」,必須進行到底,直至取得徹底的果效。

就在保安局局長宣布取締行動不久,來自台灣和英美反華反共勢力便迫不及待開腔反對,香港各種明「獨」、暗「獨」、全「獨」、半「獨」牛鬼蛇神空群而出,在民陣和反對派政黨及議員的牽頭下遊行抗議。可是境內外兩股合流的反對論調都是一樣軟弱無力。但卻歇斯底里,所以,切不可輕敵。

首先,在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大義上,他們自知理虧,不敢公然贊成和支持「港獨」,惟有「猶抱琵琶半遮面」、以「民主」、「本土」、「自主」、「自決」作遮醜布。因此,偷換概念、妄圖誤導輿論和轉移公眾視線,抹黑政府執法取締是政治打壓民主、破壞港人言論和結社自由及權利,是「大石責死蟹」,以達到挑動民怨民憤的目的。

民陣這次撐「香港民族黨」的遊行,由剛贏得立法會港島補選的「港獨」分子區諾軒擔大旗。沿途高舉「香港獨立」的旗幟,叫「香港獨立、以死相搏」的口號,安排「港獨」分子上台發言。區諾軒還美其名自稱要為特區政府示範甚麼叫「和而不同」,非常狂妄得意和囂張。「港獨」分子以行動徹底敲醒幻想喪鐘,反「港獨」必須寸步不讓,只能進、不能退。因為退無可退。

「港獨」勢力為甚麼如此猖獗?「港獨」是怎樣煉成的?《東方日報》一針見血地指出病源病灶,正是特區政府長期採取縱容態度,姑息養奸。

為甚麼非法佔中近四年了,四十八個佔中搞手只選擇檢控其中九人?為甚麼非法佔中最大的金主黎某人仍可逍遙法外?而他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的案件可以拖逾一年,在苦主向律政司多次追問下,竟然沒有下文。

為甚麼非法佔中已拘捕了一千零三人,近四年只檢控了當中四分之一的犯法者,法治何在?

為甚麼黎某的黑金政治操縱立法會醜聞事件,在派者公開承認派、收者公開承認「袋住先」的情況下,竟可以在律政司新上任二十一天便全撤?廉政和法治的光環何在?

為甚麼戴耀廷作為公職教員、身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知法犯法,公然在境外推動「港獨」,與外地分裂勢力結盟,不被追究?

為甚麼政府在有正式投訴下仍違反程序公義,縱容「港獨」分子區諾軒入閘補選?

為甚麼香港電台公然為「六四」集會幫腔提醒動員?

上述種種的「為甚麼」,就回答了為甚麼眾多「明獨」、「暗獨」、「全獨」、「半獨」、「急獨」、「慢獨」等「港獨」組織相繼不斷在非法佔中後如雨後春筍般冒起。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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