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迷你倉大火發生在二○一六年六月廿一日,牛頭角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持續焚燒一百零八個小時始救熄,成為香港歷來工廈第二長命火警。這場四級大火導致兩名消防人員殉職,逾十名消防員受傷。事後消防處收緊迷你倉經營安全要求及巡查,但檢控仍處低位。截至今年六月底,共有一百一十五間迷你倉結業。對於經營商有大量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未遵辦,消防處檢控了九間迷你倉營運者,共判罰款只是十二萬七千元。
大火發生後,引起外界關注迷你倉安全問題,港府亡羊補牢,由消防處聯同屋宇署、地政總署等部門,列出規管迷你倉的多項要求,包括:倉面積不超過五十平方米亦要有不少於二點四米隔距、儲存物與天花板距離不少於一米、窗戶面積為倉面積百分之六點二五等。
不過,迷你倉業界指出,全港四成迷你倉因結構問題,難以符合當局對窗戶面積及天花板間距的要求,提出兩項反建議,首個方案為「二點四米分隔加區域分隔概念」,另一方案為「二點四米分隔加盒型概念」,但當局未有接納。
在大火後至今年初,消防處巡查約九百間迷你倉,發現違規的迷你倉共有八百一十間,發出八千多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遵辦全部通知書的迷你倉僅得十六間,比率低於百分之二。屋宇署亦發現違規迷你倉約八百間,發出命令一千七百多張,遵辦命令的迷你倉數目更低,只得八間,比率低於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