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主張的全民置業為主的政策,目的是構造怎樣的香港社會與經濟呢?置業代表有錢,也代表居住單位的私有化、商品化。社會以置業為主,便是住房的商品市場的最大擴張。有人會說,這標誌着社會富裕,自由市場興旺。但撇除了教科書的虛妄假設,住房商品市場的興旺是代表香港社會的最好發展嗎?
在現行的金融制度下,置業代表把未來一段時間乃至二、三十年的收入投入,房價漲自然可把負擔減少;但房價不漲或下跌,財務負擔便成長期化。若個人收入不隨時間而增加,買樓的按揭支出便制約着個人及家庭的支出和投資。置業不是藏富於民,而是把財富轉移給房地產發展商及金融機構。日本泡沫時期買房的,結果一、二十年後仍受拖累。
市場化的必然趨勢是財富集中、貧富懸殊,即使如政府用居屋一類間接的公帑補貼來擴大中等收入置業的能力,但還是在置業中間兩極分化,社會也形成有物業者與沒有物業者的鴻溝,各種矛盾因而產生,特別是若政府不擴大再分配支出,矛盾會惡化。而置業比例高的話,樓價漲時變成收入飛增,一是造成不勞而獲,二是樓價升使百物騰貴,百業難做。整個社會與經濟受樓價騎劫,樓價不能降只能升,地主心態主宰着公共政策、社會發展,經濟轉型也只是集中資產升值的金融化。這事實上是回歸二十一年香港的趨勢,不將之擺脫,香港的社會與經濟怎樣克服這二十一年來的結構性深層次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