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審亂評淪笑柄 政治工具最不堪

香港書展是城中盛事,從來都不缺熱門話題,今年的焦點則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作品《刺殺騎士團長》被出乎意料地評為二級不雅,在淫審處公告中與《龍虎豹》並列,不准在書展出售。結果這項評級被輿論狠批為「香港文明之恥」,淫審處再一次丟人現眼。

凡讀過村上春樹作品的人,都知道其作品如同其他世界級作家的著作一樣,多少涉及男歡女愛的描寫,但這些是為了情節的需要,並非單純鼓吹色情及變態。如果他的作品被歸類為「鹹書」,那麼中國諾貝爾文學獎作家莫言的《豐乳肥臀》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世上發行量最大、讀者最多的《聖經》中也有亂倫的字眼,莫非也要加註警告字句及包膠套?

並不是說名家的作品就不能評為不雅,而是淫審處的評審標準根本就是沒有標準。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1Q84》等都有性愛場面描寫,惟過去從未被評為不雅。類似作品,卻有不同評級,勢必涉及不同評審員有不同的文學素養及道德觀,須知道,淫審處的五百多名評審員都是自薦的,資格要求低,只要看得懂中文及英文就可,濫竽充數無可避免。這就難怪,淫審處的評級爭議多多並一再鬧出國際級笑話,除了村上的作品被評不雅,著名雕塑「大衞像」也曾被誣為不雅物品,凸顯香港是「文化沙漠」的負面形象。

淫審處因此被批評是「道德塔利班」,其實也對也不對。可以看到,淫審處並非拿一把尺子量度,對所有出版物一視同仁,而是利用評級的灰色地帶,赤裸裸地大搞雙重標準甚至三重標準,最典型莫過於外國明星Kelly Brook性感相事件,刊登在《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被評為二級不雅;刊登在《蘋果日報》上,被評為一級非不雅;刊登在香港有售的外國雜誌上,竟然不用送審,遑論評級。同一輯性感相片刊登在不同刊物上,竟然搞出三種不同處理結果,真是咄咄怪事,淫審處可以說是創下一項「世界之最」。

說到鼓吹淫褻及不雅,壹傳媒可謂無出其右,旗下刊物被裁定罪成的案件達一百多宗,如果當局有法必依,肯定有人被罰到破產、將牢底坐穿,但事實恰恰相反,壹傳媒次次被象徵性罰款了事,與法例規定的再犯者可「判監一年及罰款八十萬元」相差甚遠。淫審處對文學創作揮舞淫審的大棒,對真正的宣淫販賤卻視而不見;對正義傳媒喊打喊殺,對反中亂港集團則網開一面。可見淫審處不僅是水平低劣的糊塗判官,更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政治工具,執行着不可告人的政治任務。

一個毫無公信力、醜出國際、浪費公帑的機構今天仍然存在,這已不是淫審處本身的問題,而更令人質疑港府的居心何在。早有人指出,港英撤退前布下不少暗樁,埋下不少地雷,而觀乎淫審處、影視處、平機會等花瓶機構屢屢添煩添亂,這樣的質疑顯然不是沒有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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