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去年曾推試行計劃,為一聽障公屋戶安裝火警閃燈,惟至今仍未落實,有消防專家分析,公屋住戶安裝火警閃燈工程難度不高,惟涉及整個消防系統,住戶難以自行安裝,建議由大業主房署負責。
現時,有聽障的公屋戶可向房署要求安裝門鐘閃燈,即有人按其門鐘時,屋內燈會閃爍,代替聲音通知屋內住戶,而火警閃燈即時將系統接駁至大廈火警鐘系統,火警鐘一響,閃燈亦會亮起通知聽障住戶。但房署一直以未有指引為由,拒絕安裝火警閃燈系統。過去曾有公屋聽障住戶向房署申請加裝火警閃燈遭拒,及後有團體介入向平機會投訴,而房署在去年八月開始檢討政策,為一間聽障住戶單位內試行安裝火警閃燈,惟至今仍不了了之。
協昌消防顧問工程公司業務總經理黃偉焯坦言,「工程唔難,真係落手做,一梯八伙,三十層,三至四個月就可以完成」,但他指聽障人士想自行安裝卻難度極高,只為一戶安裝,成本可高達數十萬元,若為每戶配置,每個成本可低至一千元。他又指,入則等前期工作較為耗時,如以房署名義提交則可加快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