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保待下月判刑
其中第三被告在開審前已承認其中兩罪,辯方求情指,希望法庭考慮此名被告的悔意及案中屬較次要角色,以不留案底方式處理其判刑。裁判官先索取其感化及心理報告,並透過社會福利官考慮被告是否適合接受兒童保護令,續准保釋至八月十日判刑。
辯方昨呈上多封求情信,均指被告為人有禮及樂於助人,只是心智未成熟及罔顧後果,他現已得到教訓及努力改善中。又指被告在事發後已遭停學,他在家自修一段時間,今年初正式赴美升學,成績優異且勤做義工,半年間已有明顯成長。首及次被告不認罪受審,但該案上周突然改為內庭處理,現同樣押後至八月十日再處理。
案件編號:ESCC 70001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