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准10歲仔揸大膽車 地盤工囚6周

地盤男工經不起女友的十歲兒子多番央求要駕車而「就範」,不但讓男童坐在車輛的駕駛席上,更讓男童在停車場內「揸大膽車」,最終撞到另一輛停泊的私家車,有途人目擊事件報警。被捕男工因此惹上官非,他早前承認允許他人無牌駕駛等四罪,裁判官昨於沙田法院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必須判囚,最終將被告判監六星期、罰款二千元及停牌十二個月。

四十六歲被告謝國友,被指在今年二月四日於荃灣的一個多層停車場內,干犯了允許他人無牌駕駛、允許他人沒有第三保下駕駛、汽車非良好狀態及致使他人使用該非良好狀態車輛共四項罪名。

求情稱需照顧患病父母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上周認罪後遭收押五天,已作出深刻反省。辯方又指他是家中經濟支柱,需照顧年老有病的父母;被告過往無案底,交通紀錄良好,希望法庭考慮作出輕判。

惟裁判官批評被告,指其行為不但對他及案中小孩自身構成危險,被告亦應該預計到肇事停車場內會有其他人和車出現,同樣會遭受影響,而事件中亦確有車輛被撞毀。基於案情嚴重,即使被告只是初犯,亦需判囚以懲。

在旁視察 男童終自炒

案情指在事發當晚九時許,被告在荃灣的一個多層停車場內,讓涉案男童坐在一架車的司機位上駕駛,他則坐在旁邊視察。惟男童駕駛不久,已撞向前方的車輛,在場一名途人報警。警方到場時,男童已離開,警方拘捕被告。在調查後發現,涉事車輛乃被告向弟弟借用,並揭發該車的左車尾燈未能有效運作。

案件編號:STCC 1938/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