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主張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黨,被警方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該黨暫時停止運作,並須於下月七日前提交書面申述,以讓當局決定是否禁止該黨運作。該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日出席一個論壇時再次表明支持香港獨立,批評香港只有法例,沒有法治,又指《社團條例》是惡法,聯合國亦認為這條例違反人權法案,打壓人民,而身兼全國人大代表的立法會議員馬逢國直指該黨開黨的綱領已表明不承認《基本法》及推動港獨,警方當時並沒即時取締,而是花了兩年時間搜集資料才採取行動,做法非常審慎。
陳浩天指自己只是涉及一些言論、擺街站、派傳單,以及提到中國人搶奪香港人資源,包括只有香港人才能享用香港資源,質疑這被指控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證是否合理。他指事件影響深遠,擔心其他主張本土的組織亦面臨同樣對待,並形容《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拆件在香港「上市運作」。
被問到是否不排除以武力達到目的時,他指現時不會太詳細回應每條問題,因他要回應文件,若說得太多,擔心會影響事件的發展,但在論壇後又說,若涉及武力武裝,警方早已拘捕他,但至今仍沒有在其身上或其會址搜出武器。他又表示,若完成現行制度下的上訴機制後,日後有可能會提出司法覆核。
出席同一論壇的馬逢國指香港民族黨成立首天已在綱領表明不承認《基本法》、推動港獨,加上自認是一個政黨,相信已有充分理由證明他在推動港獨,其行為已遠超言論自由,若以嚴謹的角度來看,在該黨成立之初,已有足夠理據採取行動,但警方沒即時取締,以兩年時間收集有關負責人及活動的資料,才採取行動,可見做法審慎。
另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指出,根據公開文件,香港民族黨今次事件不只涉及言論,亦涉及言行,包括到學校呼籲、組織及派單張,並與對中國不友善的組織有聯繫。她認為不需要等到他們分裂國家後才採取行動,不是要真正拿着槍打中國政府或香港政府,才算是危害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