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假難民這個棘手局面,源於回歸前、自九二年起在港實施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要緩解禍害,學者認為要考慮退出公約,但亦指港府處理聲請的安排不妥,令本港儼如一個極吸引的假難民天堂。
早前保安局官員表示,以每名免遣返聲請人留港二至三年計,連同人道及公費法律支援等開支,每名聲請人平均花費公帑約廿七萬元,本財政年度相關預算開支高達十四億元。截至六月底,尚待審核聲請有二千九百九十七宗,而積壓的上訴個案更達六千二百多宗,加上逾九成聲請被拒個案會提出上訴,預計需時兩年多才能清理積壓的上訴個案。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港府考慮退出公約是解決假難民的治本方法。但他亦指,現時審批聲請的時間「拖得太長」,由三至五年都有,令假難民有充分時間在港打黑工或做為非作歹的事。而他們在港亦「住得好舒服」,有別於外國以禁閉式難民營禁閉,吸引他們選擇來港。他認為應縮短審批時間,和不應任由假難民在市區內活動,杜絕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