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水上活動花款多 穿救生衣保障安全

「船P」設施愈來愈多花款,如充氣滑梯等大型水上活動浮具琳瑯滿目,雖然過往曾發生意外,惟有關設施毋須向海事處申請,專家指雖然遊艇甲板與海面距離不遠,惟未掌握海上情況時遊玩仍有一定危險性。

去年七月,一名中六學生與同學到西貢遊船河期間,在船尾瀡滑梯後遇溺身亡。近年充氣滑梯已成大部分遊艇的「基本配備」,記者日前到西貢斬竹灣視察,不少人未有穿上救生衣便從滑梯高速瀡下,直插海中,部分人從船尾甲板打後空翻下海,大玩花式跳水,同樣未有穿上救生衣。

遊玩時應量力而為

香港拯溺總會副主席楊志滔表示,遊艇甲板距離海面約三米 ,市民遊船河跳水和瀡滑梯一般有足夠水深作緩衝,惟若在海水渾濁或水流湍急的區域遊玩,即有一定危險性,因市民未必掌握海面以下的狀況。楊又補充,市民玩水上活動時應量力而為,不要「人玩你又玩」,過去每年都有人因狀態不佳戲水釀成意外,如有需要應穿上救生衣,及到有救生員當值的海灣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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