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綜援漢超市踢狗判罰款

【本報訊】五十三歲綜援漢,去年九月廿四日在屯門寶田商場一間超市內,不滿超市職員只圍着一隻誤闖超市的啡色小芝娃娃,未有把牠趕走,遂舉起該犬,試圖把牠「掟走」,但不成功,繼而再伸腳踢中該犬。過程被市民用手機拍片並上載互聯網瘋傳,被告呂偉倫事後被警方票控一項虐畜罪,昨在屯門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一千元。

案件編號:TMS 29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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